关于做好“十二五”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
各市(行署)教育局,绥芬河市、抚远县教育局,省农垦总局、森工总局教育局,各市(行署)学前教育研究会、各会员单位、幼儿园:
按照《黑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研究会秘书处将对“十二五”科研课题进行结题验收。现就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受理时间、范围
受理材料时间为2015年5月11—29日 。凡“十二五”立项并完成研究任务,达到《黑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》中规定的相关类别课题研究成果要求的省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经课题承担单位同意可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。第二批滚动课题如已完成研究任务、成果成效突出的也可申请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。
二、上报材料要求
1.课题结题材料1式3份。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、2。
2.提交课题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1套。
3.每项课题收取结题评审费240元。
三、成果鉴定相关规定
成果鉴定意见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成果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课题,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在《结题验收表》相应位置加盖公章、填写等级、结题编号及课题结题时间。对于成果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课题要退回补充研究。
报送地址:黑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(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84号)
联系电话:0451— 84510213
电子邮件:1531999305@qq.com
联系人: 王卓
黑龙江省省学前教育研究会
二○一五年三月十八日